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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2018年清明节、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安排的通知
2018-04-03 10:50:04 浏览:

 

各科室、各部门:

 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,现将我校清明节和壮族“三月三”放假及调课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安排

清明节:4月4日至7日放假,共4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、上课。

壮族“三月三”:4月15日至19日放假,共5天。4月14日(星期六)和4月21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
二、教学安排

4月8号(星期日)上4月6日(星期五)相应课程;4月14日(星期六)上4月16日(星期一)课程;4月21日(星期六)上4月17日(星期二)课程。晚自习安排以教务科通知为准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各科室、各部门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,并在假期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 落实责任,确保校园平安。

相关部门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,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加强责任心、坚守岗位、不得擅离职守,做好值班记录,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