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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
2016-05-23 16:51:01 浏览:

   一、依法执教。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;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;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树立新的课程观,实施素质教育;自觉参加政治学习活动;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;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。 
    二、爱岗敬业。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,自觉维护学校利益,尽职尽责、教书育人,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;工作时间里不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,不迟到早退;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不敷衍塞责,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。 
    三、热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;对学生严格要求,耐心教导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发展。 
    四、严谨治学。树立“终身”学习的思想,坚持在职进修,树立优良学风,该苦钻研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提高教育、教学和科研水平;坚持因村施教,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,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。 
    五、团结协作。弘扬关心他人、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,同事之间相互尊重、相互学习、相互帮助;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,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;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荣誉,共创文明校风。 
    六、尊重家长。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经常与家长沟通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取得支持与配合,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;树立为学生、家长服务的思想,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讲究沟通艺术,不训斥、指责学生家长。 
    七、为人师表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;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,严于律己;作风正派,不搞不正之风,不搞小团伙、小集团;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,成为学生的表率,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。 
    八、廉洁从教。坚守高尚情操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;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 
    九、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,乐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,并认真完成。 
    十、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,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。